1.国际社会对油价定价机制的研究

2.汽油价格的调整油价

3.成品油价迎春节后首次下调 92号汽油加满一箱少花16元

4.国内成品油重回“5元时代”

5.国内成品油价按机制都上调了吗?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调整历史_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调整历史进程

汽油降价结束,可能会迎来更危险的涨价。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的确有这个可能。

从某个角度而言,油价的“七连跌”并非完全是市场的胜利。虽然说现在的“油品”已经和几年之前提高了许多,国四标准基本取代了国三标准。但是,在石油石化经营体制的现状之下,这样的“七连跌”很可能预示着更危险的涨价,而这样的担忧,离不开公众对于石油及石化经营的垄断性质疑,离不开当下我国成品油价格仍然位于一个高位的现实。

油价的下跌一方面能够降低相关产业的经营成本,有助于经济发展,另外一方面,整个社会的CPI也将因为油价的下跌而保持稳定。更让人欣慰的是,从次数来看,自去年3月份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形成以来,降价次数也完全超过了涨价次数。据统计,今年成品油零售限价即经历4次上涨,11次下跌和6次落空。

去年3月油价新定价机制实行以来,成品油将统共下调17次,下调频率超过上调频率6次,且下调幅度远超上调幅度近千元。客观来说,成品油定价机制形成以来,总体上能够确保我国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的涨跌比例。

然而,有两个问题却总也绕不开。一是,国际油价从6月份跌到现在跌了约30%,国内才跌百分之十几,即国际油价与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在跌幅上,并不是完全一致,这如何解释?二是,现在的国际原油价格大约在80美元左右,而在2009年、2006年,国际油价也多次在80美元上下徘徊过。

可是,如果我们对照“那些年”市场上的成品油价格会发现,现在的成品油价格仍然在高位运行,即面临一个“怎么跌都跌不回去”的现实。

国际社会对油价定价机制的研究

油价也不是随意定的,而是根据国际油价行情来确定的。

我国成品油调价机制最主要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改委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1。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2。 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将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3。 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改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第二阶段:2013年3月26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624号)》:1。缩短调价周期;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为节约社会成本,当汽油、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2。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油种;3。完善价格调控程序。

第三阶段: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主要内容:1。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2。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3。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4。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

总得来说,我国现行的成品油调价机制主要挂靠三个国际油种: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用这三地原油现货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布伦特:迪拜:米纳斯=4:3:3。成品油的定价以原油成本定价为基准,再加上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运费、炼油厂的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国家对成品油实行的是最高限价,即国家发改委规定最高的零售限价,各企业可以在最高限价之下自行定价。同时国家设置了调控的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成品油的调价周期为十个工作日,即一般两周调整一次。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则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

虽然已经历次改革,但是现在成品油调价机制仍存在一定问题,比如成品油定价、调价并不能真实反映市场情况。目前成品油调价依据为国际原油变化率。虽然多数时间两者保持较强同步性,但前者受供需的影响更大,后者对国际经济、政治、金融形势等更为敏感。若后期能够将我国的成本加成方法发展成为市场定价法,则能细致的反映市场情况。

汽油价格的调整油价

近期,我国一些地区出现了所谓的“油荒”,许多媒体都作了大量分析报道,将矛头指向了我国当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那么,究竟该如何评价当前的定价机制?当前机制存在哪些弊端?定价机制的改革取向应是怎样?

当前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形成及评价

自1998年以来,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已经历了三次改革,其中第三次改革所形成的机制,也就是现行的机制。这个机制是自2001年11月份起形成的,那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以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成品油交易价格为基础,据典型运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再由中石油与中石化在基准价上下浮动8%的范围内,制定出具体的零售价格。当三地市场前一个月成交价格加权平均后得出的价格波动超过8%时,国家发改委相应调整国内零售基准价。

总体看,前期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基本上是成功的。但要看到,前期的定价机制改革之所以运行得很不错,兼顾了各方利益,主要得益于改革时面临一个相对有利的国际环境,那就是国际国内石油供应相对宽松,油价相对保持平稳。而自2003年国际油价一路飙升后,现有定价机制便不堪重负,而且,人为压低零售终端价格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

当前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弊端

长期以来,影响国际原油价格的因素主要有三种:石油产量、石油需求以及为控制石油而进行的政治争夺因素。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产量增长幅度有限而需求增加势头不减,再加上政治因素,使得国际石油市场出现了新的特点:低油价时代将一去不复返,国际社会要适应进入一个高油价、高成本的年代。这个大环境的变化使得我国原先在石油价格平稳时期所形成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弊端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不适应环境变化,需要重新审视和改革。

(一)国际油价的高位运行以及波动的频繁性将使得当前的成品油价格刚性愈加强烈,只涨不落的矛盾突出。据统计,1999年至今国际油价涨幅已超过400%。国际原油价格从2002年每桶24美元左右,上涨到2005年8月的66美元。我国也不断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自2004年3月31日至今,一年多时间里成品油零价格经历了七次调整,频率比较大。七次调整中,只有一次是降价,而且社会对降价反应并不像想象中的好。因为,从2004年10月份开始,国际油价曾有一段时间的下跌,但国内油价并没有随之下降。而今年5月23日进行降价调整时,国际油价下跌的趋势并不是很明朗。本来,当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变化作相应调整,随市场变动而变动。但由于国际油价的高位运行以及波动的频繁性使得消费者对国内油价走势的判断更加固化:只涨不落。这与原先制定的随国际油价走势做出相应调整的定价机制相悖。

(二)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要低于国际油价,还没有真正与国际市场接轨,容易误导消费行为,很难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虽然国内不断调价,但幅度有限,主要是考虑到高油价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和人们的承受能力。例如,从今年年初至今,国际油价上涨了逾60%,已达到67美元/桶,而国内成品油价格经多次调整涨幅也才为22.5%。这种相对较低的成品油价格,容易误导消费行为,并不利于我国长期的能源供应。一个最显著的例子是,相对较低的油价助长了一些大排量、高耗能轿车的使用,同时导致部分地区、部分产业出现经济过热。

(三)定价机制易于导致油价倒挂,特别是使得石油加工业亏损严重,产量上不去,石油零售企业可能会出现油源短缺或“油荒”现象。从上面的定价机制可以看出,目前国内的原油进口价格已与市场接轨,随之波动;而成品油零售价格却由于时滞原因,还不能适时进行调整。这个机制在油价大幅度波动的时候很容易出现所谓的“油价倒挂”现象:国际原油价格攀升,炼油企业原油购价格不断上升,而成品油的价格却并没有随之提高,造成成品油价格低于企业的炼油成本,企业“越炼越亏”。

(四)现行定价机制容易激发囤油欲望,助长石油流通体制中的投机现象。当石油市场供求关系紧张时,根据国际油价的走势,国内销售者很容易就能够判断国内油价的基本走势:上调还是下调,在做出价格预期后,就能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囤积。在生产环节,由于国内炼油环节还是处于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公司垄断原油炼制阶段(目前全国非国有炼油企业不足百家),由于配置和供应保证等原因,国有炼油企业的巨额关联交易在客观上无法避免。为减少亏损,两大集团将在自认为可以保证国内供应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加工量。加工量不能完全兑现,再加上调运不及时等外部客观原因,可能出现局部甚至全局性紧张。一旦短缺,市场力量将进一步加剧短缺的负面循环。一方面,原油进口不足、炼厂炼能不足或者消极应对,都难以在短期解决;另一方面,社会加油站由于获取油品的渠道越来越窄,囤油行为有增无减。即便是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巨头,也有可能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囤油、惜售的投机行为,从而对石油市场的稳定供应产生不利影响。

(五)没有真正反映国际油价波动对我国市场的影响,与现实开始脱节。

如何认识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

(一)定价机制改革应与价格调控相结合,避免定价机制改革成为油价上调的信号,从而带来价格连锁反应。由于石油价格是上游产品的价格,很多的下游产品都和石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石油的价格变动成为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可能带动整个物价指数上升。虽然我国在经历13年石油危机以后,抵御高油价冲击的能力明显加强。但是,如果在国际油价持续上涨时期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很容易被一些企业和个人借机助长石油涨价,进而抬高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带来价格连锁反应,推动价格总水平回升甚至上涨。

(二)认清石油产业的双重特性,深化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既要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取向,又要积极稳妥有序有别分步推进,更要加强的监管作用。石油产业具有竞争性、基础性的双重特性。作为竞争性产业,成品油价格理论上应在宏观调控下,由市场供求形成。具体进程要取决于市场发育程度。作为基础性行业,成品油价格的变动对所有行业和人民生活有很大影响。因此,对成品油价格放开的进程、时机,是涉及国民经济全局的问题,要统筹考虑国内外市场能源供求、储备几个环节的可承受度、价格可控的程度。考虑到近两年石油供求矛盾仍然突出,国际油价在高位有较大幅度波动等情况,不宜完全放开价格。但仍应坚持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从多方面引进市场竞争,反映市场供求,使定价或指导价更加具有灵活性、及时性,更多地反映市场供求的真实变化。

(三)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出现“油荒”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要解决“油荒”问题,不是单独地改革定价机制本身就能解决的,必须综合配套解决。“油荒”的出现并不是单纯地由定价机制造成的,即使成品油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如果国际原油价格持续高涨的话,国内石油消费将受到影响。在现有两大公司控制进口石油的背景下,不排除为了降低风险、追求利益最大化,拥有进口权的石油企业尽量控制石油供给量,同样可能出现“油荒”问题。因此,要解决“油荒”问题,不是单独地改革定价机制就能解决的,还需要改革整个石油投资、生产、经营体制。但出现“油荒”肯定说明油价形成机制有问题,必须做出一定的修改。

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政策取向

目前我国成品油市场尚不是很成熟,成品油批发市场竞争主体不多,如果现在就完全放开,势必形成少数企业垄断控制,联手赚取超额利润。还可能使“走私油现象”重新“抬头”,一些企业通过不法手段,从国内外差价中牟取利润,甚至会造成国内市场的混乱。没有定价的风向标,完全依靠分散市场自主地形成价格,势必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毕竟,石油作为基础能源,维系着国民经济的生存与发展,成品油价格改革不能操之过急,完全开放确实需要一个过程。现阶段如果不加以控制,对消费者来说可能结果可能更坏。因此,近期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取向只能是在主导下逐步走向市场化定价。

从我国成品油价格的形成因素看,主要有以下四个部分:进口原油的到岸价、炼油厂的出厂价、经销中的批发价或调拨价和最终的零售价。在这四个部分中,到岸价是完全由国际市场决定的,很难管制,其余的都可以控制住。那么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只管出厂价,其余的批发价、调拨价、零售价完全放开;二是只管零售价,在国际、国内批发价一定浮动范围内零售价不变。

按第一种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对炼油企业进行补贴,即不管国际原油价格如何变动,炼油企业的出厂价格保持在一定幅度浮动,如果原油价格变动幅度很大,要考虑用一定数量的补贴或者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来支持炼油企业的生产,这种方法意在尽量减少炼油企业由于进口原油和成品油出厂价格之差所带来的损失,保持其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又可以降低国内市场成品油价格波动幅度。但这种方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目前我国大多数炼油企业是终端石油公司的加工车间,给炼油企业进行补贴实际上是给整个石油产业链补贴,不利于把我国石油公司培养成真正具有竞争力的国际大石油公司;从价格机制上看,则是从国际市场价格机制的倒退。

第二种方法是对批发价、调拨价、零售价等进行一定的控制,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对当前价格机制的一种改良:增加零售价浮动的幅度和调整中准价的频率。一方面加大在零售基准价基础上的成品油价格浮动比例,即企业在国家确定的零售基准价基础上,可以自行确定的价格浮动比例超过目前8%的限制。这里面涉及浮动幅度的限制问题,幅度过大无异于完全放开价格;而不对成品油定价作任何政策性限制,会加大高油价对国内经济运行产生的负面影响或放大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弊病,因此,对这个具体幅度还要做仔细研究。另一方面就是在调整中准价的“频率”上作文章,在国际油价高涨的时期内,将目前“一个月跟踪法”的时间跨度缩短,改为两周跟踪法,甚至更短。通过加快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频率,从“滞后定价”逐步过渡到“实时定价”,从而向更合理的市场规则迈进。这样,不仅可以矫正被扭曲的成品油市场,减少炼油业的亏损,而且能使各个方面适应油价的频繁变化,为油价机制的改革创造条件。

综观上述改革办法,各有其缺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油价高涨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油荒”问题,但仔细考究起来,灵活运用两种办法是若干种成品油定价改革方法中最便于实际操作的方法,也是一个最接近实际的办法。要想最终解决成品油的市场化定价问题,必须经过以下几步:首先是改革成品油的价格形成机制,比如解决从滞后油价向实时油价转变等现实问题;其次是切实放开批发环节,在对外开放之前先对内开放,改变由两大集团公司集中批发的现状;第三,要逐步放松对油源的控制,在石油进口环节真正实现竞争;最后,配套进行成品油市场准入、油源和市场监管等环节的改革。只有综合进行整个石油体制改革,才能促使成品油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形成。

成品油价迎春节后首次下调 92号汽油加满一箱少花16元

2014年4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55元和14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11元和0.12元,调价执行时间为4月24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4月24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并累加上个调价周期未调价金额确定的。4月中旬以来,受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上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有所上涨。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国内成品油重回“5元时代”

国内成品油价迎来了年内第2次价格调整。据国家发改委消息,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0年2月4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420元和405元。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折合升价,89号汽油下调0.31元、92号汽油下调0.33元、95号汽油下调0.35元、0号柴油下调0.34元。

本轮调价为2020年首次下调,降幅也创2019年6月11日24时(汽柴油分别下降465、445元/吨)以来新高。今年1月14日,国内成品油价首轮调整搁浅。本次调价后,2020年成品油调价呈现“一搁浅一跌”的格局。据中宇资讯测算,按照汽、柴油分别下调420、405元/吨计算,折合升价89#0.30、92#0.32、95#0.3、0#0.34元/升。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本次下调兑现后,社会用油成本将出现大降,加满一辆50升油箱的汽车,大约要少花16元钱。物流运输方面,以载重50吨的卡车为例,重载行驶百公里油耗在40L左右,月跑10000公里,调价兑现后月度油耗成本将增加1360元左右。私家车方面,以本次汽油下调420元/吨测算,月跑2000公里、百公里耗8个油的车型,调价后私家车主每月将减少51.2元左右的用油成本。

卓创资讯分析师徐娜指出,本轮调价周期内,国际原油价格自1月21日收盘开启五天连续下跌走势,随后美国石油库存增加及需求减缓的担忧冲击市场,原油再度遭受重创。在此影响下,国内测算的原油变化率始终处于负值范围内并不断深跌。

按照“十个工作日一调整”原则,国内成品油下次调价窗口将在2月18日24时开启,徐娜认为,后期来看,原油需求能否恢复仍待考察,欧佩克或考虑深化减产稳定油市,油价近期内有望筑底,不过若需求回暖力度不足,不排除油价继续下跌的可能。由此,下一计价周期初,原油变化率或依旧处于低位,不排除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下调的可能。

国际油价已经连续第四周出现下跌。疫情引发的对石油需求减缓的担忧继续发酵,虽然石油输出国组织和减产同盟国可能会讨论进一步减产,消息面对原油价格跌幅有所抑制,但欧美原油期货仍然跌至一年多来最低。

截至2月3日原油收盘,美原油收于50.11美元/桶,为2019年1月以来最低,下跌1.45美元,比前一交易日下跌2.8%;布原油收于54.45美元/桶,为2018年12月31日以来最低,下跌3.71美元。

美原油较比1月6日创下的每桶63.27美元的高点下跌20.8%,布原油期货比2019年9月9日创下的每桶69.02美元近期期货高点下跌21%。国内为防止疫情蔓延也取措施,部分公共交通停运,随着人员流动的减少,使得国内成品油消费大幅减少。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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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成品油价按机制都上调了吗?

由于国际油价大幅下跌,跌破每桶40美元,17日国内油价按照每桶40美元的“地板价”下调,创下7年来最大降幅。据国家发改委消息,近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下跌,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0年3月1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1015元和5元。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折合升价后,89号汽油降0.75元/升,92号汽油降0.79元/升,95号汽油降0.84元/升,0号柴油降0.83元/升。据机构测算,此次调价成为2013年推出新定价机制以来最大跌幅。调价后,国内油价重回“5元时代”,油箱50升的私家车加一箱油可少花约40元。

本轮调价后,全国大多数地区车柴价格5.5-5.6元/升左右,92号汽油零售限价在5.4-5.5元/升,重回“5元时代”。本次调价是2020年第五次调价,调价过后,2020年成品油调价将呈现“零涨三跌两搁浅”的格局。涨跌互抵后,汽油每吨累计下调1850元,柴油每吨累计下调1780元,折合92号汽油每升下调1.45元,0号柴油每升下调1.51元。下一次调价窗口将在2020年3月31日24时开启。

消费者出行成本将大幅下降。以油箱容量为50升的家用轿车为例,加满一箱92号汽油将较之前少花40元。以月跑2000公里,百公里油耗为8升的小型私家车为例,到下次调价窗口开启(2020年3月31日24时)之前的半个月时间内,消费者用油成本将减少64元左右。物流行业支出成本大幅降低,以月跑10000公里,百公里油耗为38升的斯太尔重型卡车为例,未来半个月内,单辆车的燃油成本将降低1577元左右。

据中新网报道,本计价周期以来,沙特开启石油价格战并进行大规模增产,俄罗斯和阿联酋等国纷纷跟进增产,原油供应端面临大幅增加,而全球公共卫生继续拉低原油需求,在供应增加而需求降低的格局之下,原油市场开启下行通道,WTI原油期货跌破每桶30美元。

展望后市,机构认为下一轮成品油调价搁浅可能性较大。卓创资讯数据显示,因重新计算后的综合原油均价处40美元/桶的“地板价”以下,且难以短期大幅回涨,故预计3月31日24时国内成品油零售限价时隔四年后再遇“地板价”而不进行调整。隆众资讯分析师李彦表示,俄罗斯及沙特陆续提出增产,海外疫情仍在蔓延,全球股市屡现熔断,都为当前的国际原油市场带来持续性的利空压力。李彦说,以当前的国际原油价格水平计算,下一轮成品油调价开局将呈现下行的趋势,幅度在740元/吨左右,不过由于国际油价已经普遍低于40美元/桶,下一轮成品油调价大概率将触发“地板价”保护机制而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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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17年12月28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均提高70元。

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据悉,发改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