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应对措施有哪些_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应对措施有哪些呢
1.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2.油价突变,即将下跌?粮补、粮价即将上涨?新方案已发布!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一转眼2023年已经来到3月份。
新一轮汽柴油价格调整将在3月3日正式启动。
很多的农民也很收藏春耕春播阶段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走势趋势。
在3月份这一次的油价调整会呈现哪些新的变化?如果进入到4月份之后,油价又会迎来哪些新的变局?在春耕全面展开的当前,国家针对粮食产业已经制定了一揽子的扶持方案,粮补粮价迎来上涨已经成为定局。
下面老道就给大家收藏一下油价调整、粮补粮价的相关消息,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气调价格调整管理办法》来看,在3月3日的24时,新一轮油价调整将正式启动。
在3月份,国内将启动两轮次的成品油价格调整。
根据目前国际原油市场的涨跌变化趋势来看,在3月3日启动的新一轮次油价调整当中,92、95号汽油、零号柴油价格调整很有可能会再次面临搁浅,油价不做涨跌调整变化。
所以在3月份国内汽柴油价格的总体变化幅度相对有限。
对于我们农民来说,虽然在3月份大家不会面临油品支出过高的风险,但是现在的成品油价格也很难在短期之内迎来大幅下降。
所以这也让4月份的汽柴油价格涨跌趋势变得格外重要。
根据国际原油市场的情况来看,美国原油和伦敦布伦特原油价格也在呈现持续性的波动。
根据油品消费和原油出口规模趋势进行判断,老道个人认为在4月份国际原油价格有较大概率会迎来上涨,届时92号95号汽油、零号柴油价格迎来涨价的可能性也将持续扩大。
或将与之前油价涨跌波动的行情格局会形成鲜明的对比。
希望大家能够重点收藏地方加油站制定的油品促销相关政策。
提前做好相关油品的储备,以应对未来可能面临到的油价上调风险。
相较于油价调整的相关情况来看,涉及到粮食产业方面,2023年国家针对粮食产业也制定了诸多的利好政策。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来看,在今年粮补、粮价上涨,已经成为大概率,起码有三件事,希望广大的农民兄弟有所了解。
第1件事:在今年春耕全面启动之后,国家已经明确指出要全面提高粮食产量。
在中央一号文件当中,国家指出要全面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而且各地区都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
这也再次为我们说明,今年粮食总量将迎来进一步的提高。
在粮食购销方面,市场规模迎来扩大已经成为定局。
第2件事:在今年国家明确指出会进一步提高口粮价格。
文件当中已经有了具体要求,会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并且还会稳定稻谷补贴,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这些都为我们表明,在今年涉及到口粮方面的各项保障性措施已经非常完善。
小麦、稻谷价格在今年的表现也是可以值得期待。
第3件事:在今年国家也会继续加大力度扩重大豆油料作物。
不仅会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国家也会鼓励支持东北、黄淮海地区开展粮豆轮作;并且会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
由此可见,在今年农民种植大豆、玉米方面能够获得的粮补资金很有可能也会迎来稳步提高。
透过以上三件事来看,在春耕春播全面启动了当前,粮补粮价已经迎来了一系列的利好改善。
在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地之下,今年农民的种地收益还会迎来稳步提高。
在这里,老道也恳请大家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在看,一起为国家制定的粮补粮价系列利好政策点个赞。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有关意见的通知》,既国办发[2006]16号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为缓解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的矛盾,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并同步出台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00元。其他成品油出厂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出厂价格水平见附表一。其他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供渔业、林业和农垦三个专项部门的汽、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供军队用油出厂价格执行,暂不上浮。供铁道、交通、民航等部门专项用汽、柴油价格在供军队用油出厂价基础上,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同期市场零售价浮动水平协商确定。
(二)将汽、柴油出厂价与零售基准价的价差每吨缩小50元,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150元。为补偿炼油企业执行欧Ⅲ排放标准而增加的成本,北京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每吨分别提高460元和340元。调整后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水平见附表二。
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供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零售基准价执行,暂不上浮。
(三)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批发价仍实行差率管理。在执行配送制的地区,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未执行配送制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合理确定批零差率的低限。
(四)液化气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用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83-0.92:1的比价关系相应调整。放开化肥用重油价格。
(五)调整后的价格自2006年3月26日零时起执行。
(六)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将调整后的汽、柴油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抄送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汽、柴油的零售基准价及规定的浮动幅度,以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制定的汽、柴油具体零售价。
二、落实好有关补贴及配套措施
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06]1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成品油价格调整,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机制和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妥善处理成品油价格调整带来的影响。
(一)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措施,妥善解决成品油调价对农业、渔业、林业以及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的影响。中央财政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资金方案由财政部另行下达。其中,对种粮农民将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通过综合直补予以补偿,具体方案由财政部另行公布。
按国务院决定,自调价之日起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征收特别收益金。具体由财政部另行通知。
(二)各地要根据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及社会承受能力,研究并适当调整公路客运、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和出租车运价,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影响,促进运输业健康发展。
(三)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适时启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集团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一)各级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要加强对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协调工作,及时处理生产、运输和市场供应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二)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运输,切实保证市场供应,特别是做好敏感地区的成品油供应工作。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并及时向各地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三)各地要在党委宣传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的宣传工作。宣传的重点是,应对国际市场高油价,理顺成品油价格关系,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宣传稿,供各地传达和宣传时参考。
北京市要做好实施欧Ⅲ标准后有关价格变动的解释工作。
(四)各地要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测,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保持社会的稳定。各地要在3月27日下午5点前将方案出台后的成品油市场价格、供应情况及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委(价格司)。遇有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机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附表:一、成品油出厂价格调整表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油价突变,即将下跌?粮补、粮价即将上涨?新方案已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2013年成品油价格机制修改完善以来,运行总体平稳,国内成品油价格更加灵敏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保证了成品油正常供应,促进了市场有序竞争,价格调整透明度增强,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14年下半年以来,世界石油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成品油价格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鉴于此,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一)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下限水平定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二)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发展改革委不再印发成品油价格调整文件,改为以信息稿形式发布调价信息。
供军队用成品油价格按既定机制计算确定;航空汽油出厂价格按照与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油供应价格保持1.182:1的比价关系确定,均不再发布。
二、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根据近年来《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情况及此次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内容,修订并形成《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一)确保市场供应。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组织好原油和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持合理库存,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维护市场秩序。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三)加强市场监测。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密切跟踪新机制运行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机制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新机制平稳运行。
(四)做好宣传解释。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完善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月13日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时光荏苒,一转眼2023年已经来到2月下旬。
随着3月份的日益临近,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阶段。
对于我们所有的种地农民来说,大家也非常关心在今年国家针对粮补粮价制定的系列政策。
而且随着3月份的日益临近,新一轮成品油价格调整也将逐步启动。
在春耕阶段,国内汽柴油价格会迎来哪些变化?一路上涨的油价是否会迎来下跌?今天老道就为大家收藏一下油价调整粮补粮价的相关消息。
根据国家正式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来看,在今年粮补粮价将迎来一系列的重要利好,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
随着3月份的日益临近,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汽车价格调整办法来看,预计在3月3日24时,新一轮的成品油价格调整也将正式启动。
对于我们农民来说,在今年已经完成的四轮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当中,有两轮次的油价是处于上调阶段,有一轮次油价迎来下跌,一轮次油价处于搁浅状态。
那么在3月3日启动的新一轮油价调整中,成品油价格是涨是跌关系着每一个种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毕竟3月份开始之后,全国大多数地区也将正式展开春耕,大规模的机械作业势必会进一步加剧农民在油品方面的消费需求。
根据目前全球油价趋势来看,美国原油、伦敦布伦特原油价格已经开始呈现了同步回落的利好变化。
比如目前美国原油价格已经迎来了下跌,虽然跌幅不大,但现在也已经迎来了连续波动,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在近期也呈现了不断回落的趋势,跌幅率维持在1.211%。
综合当前的汽柴油价格调整趋势来看,在3月3日启动的新一轮油价调整当中,国内成品油价格迎来下跌也将成为大概率事件。
在最近一段时间,俄罗斯原油出口量已经迎来了大幅增长。
随着俄罗斯原油出口量的持续增长,也将进一步改善国际原油市场的供需关系。
在原油供应量的增长冲击之下,相信国际原油价格还有进一步回落的空间。
老道认为在3月3日启动的新一轮次油价调整当中,92号95号汽油、零号柴油相关限价迎来下跌绝对不成问题。
接下来咱们重点收藏一下在3月份开始之后国家针对粮补、粮价制定的相关政策。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来看,国家针对粮食产业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粮食补贴、主粮行情在今年也会得到更强力的政策保障。
有三个好消息希望广大的农民兄弟有所了解!好消息1:在今年国家针对粮食产业做出了明确要求,要进一步的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和地方抓粮担责建议的机制保障。
用句大白话讲,要让每一个农民种粮能够有钱赚、有利润,要让每一个地方担负起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所以说今年在国家政策要求之下,地方基层针对粮食产业的扶持力度还会持续加大。
好消息2:在今年国家针对主粮收购价方面也有具体规定,会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
而且还会全面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由此可见,今年口粮价格还会获得更多的利好扶持。
咱们种植小麦、稻谷的农民相关收益将迎来更强力的保障。
好消息3:在今年国家明确指出会继续加大扩种大豆油料作物,首先会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
而且国家明确指出支持东北、黄淮海地区开展粮豆轮作,全面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
从这个角度来看,今年玉米、大豆粮补迎来上调,已经成为趋势。
通过以上三个好消息来看,国家正式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针对粮补、粮价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利好方案。
在这些利好政策的落地之下,今年农民种粮的收益一定会迎来进一步的提高。
在这里,老道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积极种粮,实现增收。
也恳请大家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在看,一起为国家发布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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